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

笑話十則

我們教堂按照殖民時期英國的風俗做了一次主日禮拜。牧師穿著長袍和燈籠褲,教徒則按性別分開:男人在左邊,女人在右邊。
到捐款時,牧師宣布這也要按過去的方式辦,他要求“一家之主”上前來把錢放在供壇上。男人們立刻站了起來,然後跨過走道去向他們的妻子要錢。
小明是一個剛進小學讀書的新生。
第一次期中考的成績單發下來後,
小明的爸爸對他說:「兒子,希望以後不要每次看到你的名次,就知道你們班
上有幾個人好嗎?」
一、女朋友絕對不會有錯。
 二、如果發現女朋友有錯,一定是我看錯。
 三、如果我沒看錯,一定是因我的錯,才害女朋友犯錯。
 四、如果是女朋友自己的錯,隻要她不認錯,那就是我的錯。
 五、如果女朋友不認錯,我還堅持她有錯,那就是我的錯。
 六、總之,女朋友絕對不會犯錯,這句話一定不會有錯。
 請問您....愛女朋友的六大守則到底是誰的錯....啊....!!!!!
  卡德問小賓:“為什麼女友和你分手你也不去追?”
  小賓說:“我對她說我的心起物理變化了,不愛她了。”
  卡德問:“你真的不愛她了嗎?”
  小賓說:“當然是開玩笑的。明天我就去找她解釋。”
  這天卡德遇到小賓,想起這件事就問他怎麼樣了?小賓無精打採的說:“別提了,我找她解釋。可她說你的心是物理變化,還可以變回來。現在我的心已起了化學變化,再也回不來了!”
有人參觀瘋人院時,見一瘋子把自己懸在房梁上,還發出“哈
哈”的怪笑聲,便問另一個瘋子:“他干嘛要這樣!”
“他把自己當成吊燈了。”
“咳,你們醫院也真不負責,為什麼不提醒他,讓他下來呢?”
“那怎麼成,他要是下來了,沒了吊燈,四周不成了漆黑一片
了嗎?”
女:“你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為什麼以前交不到女朋友?”
男:“因為我以前的眼光太高了。”
女:“那我現在很榮幸地做你的女朋友了。”
男:“不,是現在我把眼光降低了。”

一天晚上妻子迫不及待的擁到丈夫懷裡:“親愛的,我想要………”丈夫手裡拿著報紙,瞟都不瞟妻子一眼。於是,妻子惱羞成怒。
第二天,丈夫又在看報紙,她穿著一身紅色的性感泳裝,在丈夫面前走來走去,丈夫還是不瞧她一眼。
第三天,她又換上了一套藍色的泳裝,丈夫還是連頭也不抬。
到了第四天,妻子干脆什麼也不穿,站在丈夫面前。這時,丈夫終於抬起了頭,說:“前天,你穿了一身紅色的泳裝,真的很美,很性感,昨天你穿了一身藍色泳裝,也很美,怎麼今天這身透明的泳裝這麼皺啊,該熨一下了………”
某天有一個醉漢上了一班公車,坐在一個神父身邊。這個醉漢的襯衫很臟,而且臉上布滿了女人的紅唇印,口袋裡還放了個空酒瓶。他拿出份報紙看了一會兒問神父說:“神父,得關節炎的原因是什麼?”
“它是因為浪費生命、和妓女鬼混、酗酒和不自重所引起的。”神父如是說。
“噢,我真該死!”醉漢喃喃的說道。
神父想了一下覺得不對,向醉漢道歉道:“對不起,我不應該這麼直接。你患關節炎多久了?”
“不是我,神父。是報紙上寫說教皇得了關節炎。”
 在英國,燈泡的包裝紙上都有警告--do not put that object into your mouth.
    意思是不要把燈泡放進口中。
    他XXXX的...那有人會放這東西進口中?英國人都有些白痴...
    告訴你,世事無絕對!
    有天我和一個印度朋友在家中看電視,我和他談到這件事,
    他告訴我他們小學的教科書也有說到,因燈泡放進口後便會卡住,
    無論如何都拿不出來,他十分肯定書是那麼說的...
    但我十分懷疑,我認為燈泡的表面是十分滑的,如果可以放得進口,
    証明口部足夠大讓其出入,理論上也可以拿出來。
    但這印度白痴隻說書是那麼說的...便一定是正確...
    我被他這種不求甚解的態度弄火了,我說他笨,
    他說我不會英文不看書...我們便吵了起來...
    我一肚火的回了家,拿起一個普通大小的燈泡在床上左想右想,
    始終認為我沒有錯,想到這印度朋友的無知,
    也本著科學家的精神-----大膽假設,小心求証。
    我決定要証實他看。當然,我也做了安全措施...買了一瓶菜油回家。

女朋友出門要跟“從”
女朋友命令要服“從”
女朋友講錯要盲“從”
女朋友化妝要等“得”
女朋友花錢要舍“得”
女朋友生氣要忍“得”
女朋友生日要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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