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生,看到有的男生想追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又不敢追,還想人家倒追她,我很反感. 從一個女生的角度,我比較了解女孩子的心理。女孩子大多不會主動出擊,去追求自己喜歡的男孩,除了確實太喜歡了或者是那種比較有個性的勇敢的女孩子。所以,如果你很喜歡一個女孩子,並且認為她對你也有點意思,那就主動點,別跟她搞拉鋸戰,自己難受,說不定你喜歡的人也痛苦。
任何一個女孩子在被人追的時候,心理都是很復雜的。她也許很開心,但是又帶著點惶恐,她對這個闖進自己平靜的生活的男孩子,有著欲拒還迎的矛盾心理,她不是故意的。不要以為她在考驗你,她其實也在和自己斗爭,她怕受到傷害。 不要怕你的主動會帶來她的反感,你不主動,她也不主動,也就慢慢淡下來了。
如果你開始的表白被她拒絕,那也很正常呀。不要氣餒,誰知道這個女孩子心裡在想什麼呢? 也許你再表白兩次,她就會被你打動,一個心地善良的好女孩是很容易感動的。 如果你受到一次挫折,就立刻離開,再也不去答理這個女孩,把自己緊緊地保護起來,默默地舔舐傷口,在你痛苦的同時,殊不知,那個女孩子也許也正在心裡遺憾、後悔呢!也許她會偷偷哭泣,後悔拒絕了你,再看到你漠然的眼神,她也很痛心,但是她卻不會對你說,絕對不會請求你回來追她。
你的過度的自尊心,可能會傷害了女孩子敏感的心。 她會認為你不是真誠的喜歡他,要不怎麼會就這麼放棄了她?有人說,男生真難,追女孩子太不容易了。可是我的感覺卻是,這種現象跟男人和女人的社會角色定位是分不開的,從生理和社會的角度,女人總是被動的。如果反過來,讓男人都脈脈含羞,女人變得勇往直前,世界才亂了套呢!女人的羞澀總是美好的、動人的呀~我總是聽說是某個勇敢的男人戰勝了多少困難,最終獲得佳人芳心。相反的例子卻少得很。
有的男生,就怕別人說自己什麼死纏爛打,落下不好的名聲。可是我覺得男生追求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受了點挫折還繼續對這個女孩子好,說明人家確實很喜歡,很有誠意,如果沒成功,也不遺憾,並沒什麼啊?誰讓人家喜歡了?最討厭別人跟著瞎摻乎,也最討厭那種自己沒主意,過於在乎別人對自己看法的男生,活該這種男生找不到女朋友。
是男人就勇敢點,女孩子本來就感性,容易沉浸在愛情裡。雖然你付出了辛苦,而一旦你的真心打動了她,那麼你得到的將是更多更久的加倍的愛。這樣的例子,在身邊比比皆是。女孩子對自己的男朋友都是很溫柔很貼心的,為了換來這份甜蜜,開頭的辛苦算什麼啊?而且大多好女孩都愛得挺投入挺專一的.所以,建議有的男生勇敢一點,去追求自己喜歡的女孩子,不要那麼畏畏縮縮,一來是讓人覺得你沒男人氣概,二來是你自己怪難受的,然而最最最重要的還是:最後你什麼都得不到。幸福總是自己掙來的,別指望別人施舍給你!再補充一句,我覺得主動點兒挺好的,因為你的目標是你自己真心喜歡的,女孩子往往被動,被動的隻能選擇接受和拒絕,所以我寧願主動出擊,愛我所愛,無怨無悔!
----- 人生很美好,快樂在其中,要學會尋找!
一、應該給MM留下什麼樣的第一印象(時間:剛開始接觸MM)
1、我認為最關鍵的,是要讓MM看到你的上進心。 男人的最大魅力在於事業有成,年輕人工作時間不長談不上“有成”,這時候你就要讓MM覺得你是個有上進心的人。 別的可以胡說八道,但這個問題不能含糊,你一定要告訴MM,你對未來充滿信心,你不滿足於現狀,並且你已經有了長遠的計劃,總之你的未來不是夢。
2、要顯得有信心、有責任心 不要像個小孩子,女孩子都很懶希望能找個依靠,你要拿出自己的信心和責任心來。 有一個錯的選擇總比沒有選擇要好的多。
3、不要太正經,但也不要太隨便 該正經的地方就正經,該調侃的的時候就調侃。 女孩子都喜歡有點玩世不恭的男人,所以別顯得對什麼都特別在意,那樣太呆板。
4、顯得成熟一點 遇事鎮定、從容不迫的男人對MM有致命的吸引力。
二、如何與MM展開進一步接觸(時間:開始追的階段)
1、這個階段最關鍵的是不能著急,不要把事情弄的那麼清楚,讓人家一眼就能看出你在 追人家。 想一想,一般人都不會一眼就看上你,但也不會看一眼就討厭你,都是老百姓家的孩子(除非你長得象周潤發,劉德華或者凱文科斯特納),好感是需要隨著了解的不斷增加而實現的,所以問題的關鍵是你要得的進一步發展的機會。 站在女孩子的角度替人家想一想:你這麼直接了當的沖過來要搞對象,女孩子肯定有心理壓力。這要是接觸一陣後發現不喜歡你,那不就成了耍你了麼?所以如果你開始就擺出志在必得的姿勢出來,基本上會被立刻悶回去。
2、要低姿態起步 首先要把關系定位成“朋友”,本來是“普通朋友”,你希望成為“好朋友”,有品位的還可以要求對方成為“紅顏知己”什麼的,總之千萬不要說“追你”。 你想想,你如果根本不提“追”,那麼女孩子也就更沒機會“拒絕”你――你沒追她怎麼拒絕你?! 這樣可以減輕女孩子的心理壓力,使你們能順利的交往下去。不要幻想認識三天就答應嫁給你,要充分的交往、了解,感情不是憑空產生的。
3、交往的過程中不要太急躁 要有張有弛,不要整天纏著人家,誰這樣對你,你也會膩。我有個好朋友對我說,追女孩子的關鍵是八個字―― “忽冷忽熱、欲擒故縱”(這是我同學多少年心血的結晶)。 你整天纏著人家自然不覺得你好,你適當的冷個一兩天,女孩子就會想起你在的好處了。 還有就是不要拿出“非你不娶”的志氣來,太掉價了不好,有時候可以耍點花招。
4、要適當的創造機會 前面說了,不要使事情立刻變成“你在追別人”,而你又需要得到接近女孩子的機會,這時就要看你的創造力了。 你可以搜集情報,想辦法把守株待兔變成一場邂逅;也可以裝做漫不經心的找出最最充足的理由邀請對方和你一起做什麼事。 總之這個是最有技術含量的地方,實在不行可以找前輩請教。
5、切忌切忌:隨便送人家禮物是不禮貌的 有些人追女孩子心切,喜歡經常買東西送人家,殊不知追女孩子最忌諱這個。 俗話說“無功不受祿”,你這樣送人家東西就是在施加壓力,人家會覺得欠你的,所以會 想辦法還給你,如果沒辦法還給你就會想辦法不和你交往,免得總是欠你人情。 如果你想顯示自己的誠意,倒不妨請女孩子一起消費,比如說找好的餐廳吃飯,或者找貴 的地方一起玩什麼的,女孩子自然能看出你花了很多錢,但錢終究是兩個人一起花了而不是變成東西帶回家。
三、“女朋友”到底是什麼?
1、“女朋友”是一種事實,而不是一份承諾 你和女孩子開始交往,從“普通朋友”變成“好朋友”,再到“非常非常好、無話不談的朋友”,某一個陽光燦爛的午後,你“不小心”拉了她的手;“月上柳梢頭”,你突然襲擊吻了她。這時她就已經是你的女朋友了,無論她是否承認,她心理已經認為你是他男朋友了。 我知道最高明的,直到上床了都沒問過“你是否願意做我女朋友”,最後還是女孩子急了 :“你怎麼還不求我做你女朋友啊!” 所以說,千萬不要急於把窗戶紙捅破,情況越朦朧對你越有利。
2、“表白”是什麼? 前面說了,表白實際上就是一個形式而已,正確的順序應該是:事實上已經成為你女朋友 了,你才能向人家表白,水到渠成。 很多人弄不明白這個問題,總以為人家先答應做自己女朋友,然後再如何如何,我隻能說非常非常“單純”,也非常非常“愚蠢”。
3、有沒有“迫不得已非表白不可”的時候? 有,比如說出現第三者,或者你和女孩子關系沒有成熟但兩個人可能分開一段時間。 這時候的表白就是條件不成熟的表白,風險非常大,類似於下圍棋的時候形勢嚴峻,落後的一方迫於無奈放出“勝負手”,贏了就贏了,輸了也隻能說“倒霉都是天生的”。
4、“愛”字不要輕易出口 經常看見論壇出現“大膽的表白”,說實話我真的認為這是非常不成熟的一種表現。“愛”是一個神聖的字,意味著追求,也意味著承諾,甚至體現出一種責任。 隨便說“愛”的男人是不負責任的。
四、文明戀愛,不可強求
1、不是每個MM都能追到手的 好女孩子總會有很多人追,不可能遂了每個人的心願,總會有失敗者。舉個例子,就算你刻苦鑽研掌握了最搞超的追MM原理,你一樣追不上TWINS裡的任何一個。 換個角度考慮問題,一個小學沒畢業的農村小保姆,即使對你再好,每個月賺600給你買700的禮物(透支),願意為你“當牛做馬”,你也不會愛上她。如果她每天哭哭啼啼的纏著,你肯定覺得煩。 所以說愛情是需要物質基礎的,至少需要平衡。
2、追MM做是一種嚴肅的社會活動 千萬不要把人家搞煩了,要給自己留後路。大丈夫何患無妻?有些MM確實勢利眼(少數),如果不服氣,你可以發憤圖強,用事實証明“她當時瞎了眼”,絕對不要誤人誤己。最後補充兩點: ①千萬不要在MM面前顯得憤世嫉俗,憤世嫉俗有時候意味著“你很失敗”。
小明和小華在學校操場玩耍時,無意中撿到一百元。他們興奮的討論該怎麼用這筆錢,
小明說,有了!我們去買衛生棉。衛生棉?買那個干嘛?
小華問。我也不知道小明說,可是,電視上不是常常說,隻要使用衛生棉,就可以倒立,可以騎腳踏車,可以劃船,還可以自由自在的在游泳池裡面游泳 。。?
一次期末考考,某生面對考卷上的題目,
一題也不會,干脆在考卷上寫:
「老子今年栽了,明年再卷土重來來!」
考卷發還,師在卷上回批:
「小子有種,老夫給你一分!」
夫妻倆常常發生爭論,而每次爭論的結果,總是妻子贏。每當爭論到最激烈的時刻,丈夫就會退出爭論而走到地下室去。在那裡,保留著一個練習拳擊用的吊袋。每次走到那裡,他總要對准了吊袋猛擊它15分鐘,把怒氣發泄出去,然後就覺得心情舒暢了o
有一天,形勢變了,爭論的結果,丈夫贏了。這位丈夫感覺到他那位妻子快要大發脾氣了,就建議去試一試他的那個吊袋。妻子接受了他的意見,來到地下室,一連十幾分鐘的猛擊猛捶之後,她回到了樓上,樂得嘴都合不攏了。
丈夫問她:“怎麼這樣高興?”
她回答說:“我為什麼不應該高興?我在第三輪就把你打得昏倒在地上起不來了o”
茫的暮色中,一輛吉普車正風馳電掣的駛在開往H市郊區的路上。車裡,陳鋒眉頭緊鎖,他那張剛毅的臉上似乎凝聚了一層寒霜,顯得異常的冷峻。剛才他接到了《都市快報》的記者林秋打來的電話,說是發現了林忘仇的墳墓,他現在正在文豪村林忘仇的家裡等他。
林忘仇死了,還被埋進了墳墓裡。究竟是誰殺死了他?又是誰把他給埋了?如果是凶手殺死他後又親手把他給埋了,還給他立了墓碑,那實在是不可思議!
陳鋒的腦海裡飛快的閃過一個個令人難解的疑問,無論如何推理均無法得出一個合理的答案。
不稍一會,車子便駛進了文豪村。
陳鋒來到林忘仇的家,驀然發現這個家庭的氣氛比起以往又多了許多不對勁的地方,除了死氣沉沉外,還多了一股令人心寒的詭譎,似乎還籠罩著一種凶殺的陰影。
客廳裡,林秋、林永福、張玉玲三人都各懷心事的呆坐著,沉默不語。陳鋒在門口停了下來,向屋裡的三人掃視了一眼,迎著陳鋒如電的目光,林永福的臉色不禁一變,嘴唇似乎微微顫抖了一下,他看了陳鋒一眼,便迅速的避開了他的目光,顯得有些慌亂和不安。
陳鋒若有所思的在一張沙發上坐了下來,點燃了一支煙,緩緩的吐出一口煙霧後,盯著林秋問道:
“林記者,你是什麼時候發現林忘仇的墳墓的?”
“前天晚上。”
“你是怎麼發現的?”
林秋大略的把那天晚上的經歷說了一遍,不過,他隱去了林永福想謀殺張玉玲那一段情節。
陳鋒沉思了一會,接著向林永福問道:
“林老伯,你知道是誰埋了你兒子嗎?”
“不,不知道。”
林永福的聲音有些顫抖,蒼老、憔悴的臉上剎時涌起一種無限的悲愴和痛苦。昨天下午,林秋已經帶他和張玉玲上墳山去看了自己兒子的墳墓,當時林秋察覺到,他見到自己兒子墳墓的瞬間,臉上的表情顯得異常的復雜和怪異,令人難以捉摸。
陳鋒掏出手機,給助手小楊打了一個電話,命他帶幾名警員及法醫火速趕到文豪村。他准備開棺驗尸。
下午六點三十分,陳鋒帶著一幫警員及法醫,在林秋的帶領下,向文豪村西面的墳山出發。
此時,天色已經差不多完全暗了下來,天地間一片灰蒙蒙,細雨還在不停的紛紛揚揚。林秋走在那條荒涼的山道上,心裡依然有一種深深的恐懼感,前天夜裡所經歷的恐怖事情仍然歷歷在目。突然他有一種異樣的感覺,他似乎覺得那個可怕的藍衣女鬼就隱藏在附近,或許就躲在路旁的雜草叢裡,正在冷冷的盯著他。想到這裡,他的脊背不禁竄起一股冰涼。
很快,便來到了墳山,警員把所有的手電筒全都扭亮,周圍的景物倒也照得清清楚楚。林秋把他們領到林忘仇的墳墓前。陳鋒發現,高高的墓碑上,“林忘仇”三個字顯得非常的怪異,血紅的筆跡扭扭曲曲的,乍一看上去,三個字似乎在獰笑,給人一種恐怖的感覺。墳墓是新的,堆得高高的,沒有一絲雜草,墳頂上用一土塊壓著一張冥紙。
看著那個尖尖的墳頂,陳鋒心念一動,從一個警員的手裡接過手電筒,掀起墳頂上的土塊,把那張壓著的冥紙拿了下來,奇怪的是,雖然天空下著雨,但這張冥張卻沒有爛掉。陳鋒用手電筒仔細的照著這張怪異的蠟黃色的冥紙,紙的正面很平常,既沒有文字也沒有圖案。就在陳鋒把那張冥紙翻過來的瞬間,站在他旁邊的林秋突然臉色大變,不禁“啊”的驚叫出聲。
陳鋒一怔,仔細一看,心裡也不禁大吃一驚!
大家都看清楚了,那張冥紙的背面竟然畫著一個猙獰恐怖的藍骷髏!看著紙上那個藍幽幽的、面目猙獰的骷髏,大家心裡都不由自主的涌起一種莫名的恐懼感。
陳鋒思索了片刻,便把那張冥紙折好放進口袋裡,然後指揮警員開始掘墓。
三、四名警員揮舞著鐵鍬,把墳上的土一塊一塊的鏟掉。很快,整個墳墓便被鏟平了,地下的土也被挖掉了,露出了棺材。大家停了下來,盯著那口黑幽幽的棺材,心裡不禁感到有些恐懼。
過了一會,陳鋒果斷的下了命令:“開棺!”
就在棺材蓋被掀開的瞬間,所有的人全都傻了眼,怔怔的呆立不動了。
“小姐,這種清涼飲料好喝嗎?”
“絕對好喝!不信,您隻要嘗一杯,保您越喝越愛喝。”
“那我就不買了,省得以後麻煩。”
譚小姐對林先生說:“你知道世界上最尖的東西是什麼嗎?”
“不知道。”林先生說。
“那就是你的胡子呀!你的臉皮那麼厚,可它們還是破皮而出。”
“你知道世界上什麼東西最厚嗎?”林先生問。
“不知道。”譚小姐回答。
“那就是你們女人的臉皮呀,”林先生說,“胡子那麼尖,可它在你們女人的臉皮下就是長不出來。”
一位女士為她的車裡裝了一套智能收音機,這個收音機可以根據她的說話自動調整到合適的頻道。“貝多芬。”女士一邊開車一邊說,很快她就聽到了《命運》。
“麥當娜。”很快她就聽到了《阿根廷別為我哭泣》。
她對這套裝置非常滿意,於是開車出去兜風。車子開到一半,路過一個十字路口,前面綠燈變亮,她剛要開過去,就見旁邊一輛車一下子超過她,飛馳而去。
“不長眼睛的白痴!”她恨恨地罵到,很快收音機裡開始播放一個男人的聲音:“女士們、先生們,歡迎你們來到白宮與我共進晚餐!”
一流浪漢行夜路,被一強盜攔下,搶匪晃著旨首喝道:“要錢還是要命。”
流浪漢想,我自己一條命都養不活,再要一條命干嘛,不如要點錢實在,於是對搶匪說道:“還是要錢吧。”
在系辦公室,黃夏留教授看見副主任肖英純的獨女在玩,黃教授問小女孩“叫什麼名字啊?”小女孩回答說:“叫鳳梧”黃教授連連稱好。這時肖英純非常得意,說道:“那是我給她起的,因為我生她的那天夜裡,夢見一隻鳳凰棲在梧桐樹上,因此決定取名鳳梧。”黃教授一聽,看了看小女孩,笑了起來,調侃的對小女孩講了一句:“真好險啦,要是你媽夢見一隻雞在巴蕉樹上,那你就成雞巴啦!”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